
2025-03-24 阅读数:3937 学生资助管理科
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本专科生
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学生资助中央资金(省本级)的通知》(云财教〔2024〕323号)《关于印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办法、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管理办法、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办发〔2025〕20号)等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要求
(一)国家助学金(不含退役士兵)
1、 2025年3月至7月按月发放,共发放5次。
2、按照《关于开展我校2024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已获国家助学金学生涉及学籍异动停发的,由原学院进行替补评审,并按“通知”要求报送材料。
(二)退役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
1、2025年3月至7月按月发放,共发放5次。
2、各学院资助负责老师依据2024-25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单,更新本学期2025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单,并落实发放任务:
(1)原名单中已有学生涉及学籍异动停发的,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学校相关学籍异动文件。
(2)新增退役复学等符合享受退役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在已有名单中的),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更新后的名单及学生的退役证、退役复学文件的复印件。
(3)更新后发放名单(纸质版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章)于3月27日前报送至资助科。
二、发放流程
(一)学校审核更新后发放名单后,将在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分别开放“2025年国家助学金”及“2025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发放项目的信息导入权限,请各学院完成发放名单确认后将学生信息导入系统。
(二)各学院需在信息导入截止时间以内完成学生名单导入,并通知学生进行线上信息确认。
(三)学生信息确认后,学院才能在系统上提交并打印各奖助学金领款单(以下简称“领款单”)。
(四)领款单需学生本人亲笔签名、制单人为资助负责老师,审核人为学院分管领导,每页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五)各学院完成2025年春季学期每月国家助学金领款单签字后,需一次性报送资助科(共计5个月)。
三、注意事项
(一)因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学生返校报到时间不固定,退役士兵学生应主动在复学或入学时向所在学院提交相关材料并登记,学院统一于每月2号向资助科反馈更新名单,如学生在当月2号后向学院报到,将于次月补发上一个月退役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
(二)按财务处要求,所有奖助资金优先使用中国农业银行储蓄卡(以下简称:农行卡)进行打卡发放,请各学院资助负责老师务必提醒学生在信息确认时,对自己的农行卡进行检查,确保银行卡可以正常使用,以免打卡失败。
(三)若已知学生农行卡因各种原因不能使用的,或学生在“智慧云农”进行银行卡信息确认时,领款界面显示的农行卡不能正常使用的,可以使用国内其他银行进行打卡发放。若需使用其他银行卡打卡学生,直接在“智慧云农”—“领款”修改银行卡信息。请提醒学生务必确认卡号修改无误以后,再进行领款确认。修改银行卡信息步骤如下图:

(四)各学院严格按照《云南农业大学关于严禁违纪违规评审发放各类奖助学金的通知》(校办发〔2021〕31号)要求,杜绝违反规定分配或挤占、挪用、虚列、套取学生资助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
(五)各学院需严格按照学校设置的时间节点报送要求的学生材料。不按时完成报送,导致各奖助学金未能及时足额发放所带来的审计后果由各学院自行承担。
国家助学金联系人:高翔
退役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联系人:张玉
联系电话:65227253
云南农业大学学生处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