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30 阅读数:3588
各学院:
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及《云南农业大学关于严禁违纪违规评审发放各类奖助学金的通知》(校办发〔2021〕31号)等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奖助学金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奖助学金发放时间安排
(一)国家奖学金。由学校、省教育厅、教育部按照规定逐级评审。经国家级评审确定获奖资格后,于2023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二)省政府奖学金。由学校、省教育厅按照规定逐级评审。评审确定获奖资格后,于2023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确定获奖资格后,于2023年11月15日前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四)国家助学金。评审确定获助资格后,按月发放。发放标准:一等助学金380元/月,二等助学金280元/月。其中2023年9月、10月及11月的国家助学金于2023年11月15日前合并发放给获助学生。
(五)校级奖学金。评审确定获奖资格后,于2023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二、发放流程及要求
(一)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已开放相关项目导入权限,请各学院按各奖助项目已评审公示通过名单将获奖助学生信息导入系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奖学金发放事宜待通知。
(二)系统已开放学生奖助项目的信息导入截止时间2023年11月6日17:00。各学院需在信息导入截止时间之前完成获奖助学生名单导入,并通知学生进行线上信息确认。
(三)各奖助项目所有学生信息确认后,学院才能在系统上提交并打印各奖助学金领款单(以下简称“领款单”)。
(四)领款单需学生本人亲笔签名、制单人为资助负责老师,审核人为学院分管领导,每页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五)各学院完成已开放学生奖助项目领款单签字后,需一次性报送众创中心115室(学生资助管理科),截止时间2023年11月6日17:00。
三、注意事项
(一)按财务处要求,所有学生奖助资金优先使用中国农业银行储蓄卡(以下简称:农行卡)进行打卡发放;若学生确认农行卡因各类原因不能使用的,或学生在智慧云农进行银行卡信息确认时,领款界面显示的农行卡不可正常使用的,可以使用国内其他正常使用的银行卡进行打卡发放。需使用其他银行卡打卡学生,直接在“智慧云农”—“领款”修改银行卡信息。请提醒学生务必确认卡号修改无误以后,再进行领款确认。
(二)各学院严格按照《云南农业大学关于严禁违纪违规评审发放各类奖助学金的通知》(校办发〔2021〕31号)要求,杜绝违反规定分配或挤占、挪用、虚列、套取学生资助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
(三)按《关于开展我校2023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已获国家助学金学生涉及学籍异动停发的,由原学院进行替补评审,并按“通知”要求报送材料。
(四)各学院需严格按照学校设置的时间节点报送学生奖助相关发放材料。不按时完成报送,导致各奖助学金未能及时足额发放所带来的审计后果由各学院自行承担。
(五)严肃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及发放工作中的违规违纪处理。凡工作中存在主观失误或重大过失的、或学生投诉属实的,相关学院形成书面材料报学生处。违纪违规经查属实的,报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进行处理。
(六)学生处已对奖助学金发放管理系统操作流程及常见问题进行整理,请各学院负责老师至学生处官网进行查阅,网址:http://xsc.ynau.edu.cn/View.asp?id=304。
联系人:高翔
联系电话:0871-65227253
云南农业大学学生处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