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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各类业务办理说明

2023-04-11  阅读数:2710 

一、学生因个人学籍变动或其他合理原因需要调整宿舍的,应按学院、班级集中住宿、同进同出的原则进行调整。学生个人宿舍调整每半个月办理一次,受理时间为每月15日和30日(周末及节假日顺延)。个人宿舍调整按以下程序办理:学生本人到学院团委领取并填写《云南农业大学学生宿舍调整申请表》,辅导员(班主任)签署意见,经学院分管领导同意并签章,学生处审核,满足调整条件后办理住宿调整。(宿舍调整的条件:住混合宿舍需调换回本班宿舍,因身体原因需要,学籍产生变动,宿舍内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并有辅导员向宿管科说明情况)

二、因休学、退学、当兵入伍、外出进修、出国学习或联合培养原因超过半年不在宿舍住宿的,必须办理退宿手续,学生本人到学院团委领取并填写《云南农业大学学生宿舍退宿申请表》。因不办理退宿手续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此表必须附上休学文件、退学文件、保留学籍文件、外出进修或联合培养文件的复印件在申请表后方可办理)

三、需要办理走读的学生,有下列特殊原因之一,学生可申请校外住宿:

(一)本人因病或身体原因不宜居住集体宿舍且有家长陪护的(需三甲及以上医院出具证明);

(二)家庭在昆明市有房产且离校5公里以内,回家居住的(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三)经学校有关部门认定需要办理校外住宿的。

校外住宿办理程序:

学生本人到学院团委领取并填写《云南农业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和《云南农业大学学生校外住宿承诺书》,家长应填写《家长(监护人)同意学生校外住宿承诺书》(传真件、照片件有效),按程序审批。

四、校外住宿学生要回校入住学生宿舍的、休学复学、退伍复学的学生需要入住学生宿舍的,学生本人到学院团委领取并填写《云南农业大学学生宿舍入住申请表》(其中复学的学生应在申请表后附上复学文件的复印件),并到学生处学生宿舍管理科办理入住手续,对于未办理入住手续而擅自入住宿舍的,按《云南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相关条款处理,并补齐相关费用。

五、《云南农业大学学生宿舍调整申请表》《云南农业大学学生宿舍退宿申请表》《云南农业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云南农业大学学生宿舍入住申请表》四个表所办理的业务不同,两张表不能同时使用,请按照自身情况选择需要办理的业务。所有申请表在审批完成后,原件宿管科留存,复印件一式三份,一份自己保存、一份交由学院团委备份、一份交由所住楼栋的宿管员备份。

六、《云南农业大学学生宿舍调整申请表》《云南农业大学学生宿舍退宿申请表》《云南农业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云南农业大学学生宿舍入住申请表》示范模板见附件,标红部分为必填部分,请按以下要求填写,填写过程中不能有涂改,保持申请表的整洁。

附:

附件1:云南农业大学学生宿舍入住申请表(示范模板)

附件2:云南农业大学学生宿舍调整申请表(示范模板)

附件3:云南农业大学学生宿舍退宿申请表(示范模板)

附件4:云南农业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示范模板)

附件5: 云南农业大学学生在校外住宿承诺书(示范模板)

附件6:家长(监护人)同意学生校外住宿承诺书(示范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