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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阅读数:540 学生资助管理科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云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22号)及《云南农业大学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管理办法》(校政发〔202520号)等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直招士官及退役复学学生学费补偿(减免)工作及2025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学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直招士官及退役复学学生学费补偿(减免)工作

政策含义及对象

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实行学费减免。

)下列高校学生不享受以上国家资助

1.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2.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

3.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

4.减免部分学费的学生,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学费进行学费补偿。

)补偿或代偿的标准、年限及方式

1.近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参考下表。

 

2.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代偿。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或代偿。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在校生应征入伍后,需自行到生源地资助中心或贷款银行办理停贷手续。

4.已缴纳学费的在校生应征入伍后,需及时到学校财务处办理退费手续。

5.入伍资助年限按照国家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据实计算。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完成的修业规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接续完成规定的剩余修业年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退役后考入高校的新生,

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

)申请材料及流程

1.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材料及流程

1登陆“大学生预征报名网”(http://zbbm.chsi.com.cn/),

按要求填写并双面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一式二份,双面打印,手填及复印无效,以下简称《申请表I》)。

2持《申请表I》依次到财务处、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科盖章。

3持《申请表I》到征兵办公室签字盖章。

41021日前,将《申请表I》(原件,一式两份)、《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一份)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科。

2.退役复学学费减免及退役入学学费资助申请材料及流程:

1登陆“大学生预征报名网”(http://zbbm.chsi.com.cn/),按要求填写并正反面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一式两份,手填及复印无效,以下简称《申请表II》)。

2持《申请表II》到征兵办公室签字盖章。

3持《申请表II》依次到财务处、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科签字盖章。

4.1021日前,将《申请表II》、退役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及学校恢复学籍文件复印件(一式一份)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科。

)其他事项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工作,务必将政策及《通知》及时传达给相关同学。

2.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流程及提交材料。

3.补偿或代偿金将发放至学生本人的一类银行卡中,请确保《申请表I》中填写的银行卡可有效使用。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代偿金发放到本人一类银行后请务必先行偿还助学贷款。

4.鉴于入伍的特殊性,《申请表I》可由入伍学生的亲属、老师或同学代办流程,申请人务必确保所填本人及家庭联系方式准确有效,如遇变更须及时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告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科

二、退役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

)资助对象及标准

退役士兵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退役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每年发放10个月,每月370元。

)资格审核及材料报送

各学院负责在校在籍退役士兵身份及学籍情况核实,符合本专科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要求的,按以下步骤报送相关材料。

1.依据2025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学生信息更新《云南农业大学2025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1),落实发放任务:

1原名单中涉及毕业学生的,学院自行更新删除。

2原名单中学生涉及学籍异动停发的,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学校相关学籍异动文件。

3不在原名单中,新增办理退役复学等符合享受退役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更新后的附件1备注新增及学生的退役证、退役复学文件的复印件专升本学生提供退役证和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

2.2025915日前将更新后附件1纸质版A4纸张横向将整个工作表打印在一页,盖学院党委章交至资助科电子版发送至资助科邮箱zzynau@126.com,以审核学籍异动后或新增退役士兵学生发放资格。

)发放流程

1.学校审核更新后发放名单后,将在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开放“2025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发放项目的信息导入权限,请各学院完成发放名单确认后将学生信息导入系统。

2.系统信息导入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各学院需在信息导入截止时间以内完成学生名单导入,并通知学生进行线上信息确认。

3.学生信息确认后,学院才能在系统上提交并打印各奖助学金领款单(以下简称“领款单”)。

4.领款单需学生本人亲笔签名、制单人为资助负责老师,审核人为学院分管领导,每页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注意事项

1.因退役士兵学生返校报到时间不固定,学院应主动做好退役士兵资助政策的宣传及落实。通知退役士兵学生在复学入学后主动向所在学院提交相关材料审核并登记。

2.学院可统一于每月2号向学生处反馈更新名单,如学生在当月2号后向学院报到,将于次月补发上一个月退役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

3.按财务处要求,所有奖助资金优先使用中国农业银行储蓄卡(以下简称:农行卡)进行打卡发放,请各学院资助负责老师务必提醒学生在信息确认时,对自己的农行卡进行检查,确保银行卡可以正常使用,以免打卡失败,重复打卡。

4.若已知学生农行卡因各类原因不能使用的,或学生在智慧云农进行银行卡信息确认时,领款界面显示的农行卡不可正常使用的,可以使用国内其他银行进行打卡发放。若需使用其他银行卡打卡学生,直接在“智慧云农”—“领款”修改银行卡信息。请提醒学生务必确认卡号修改无误以后,再进行领款确认。修改银行卡信息步骤如下

 

 

 

 

 

 

 

 

 

5.各学院严格按照《云南农业大学关于严禁违纪违规评审发放各类奖助学金的通知》(校办发〔202131)要求,杜绝违反规定分配或挤占、挪用、虚列、套取学生资助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

6.各学院需严格按照学校设置的时间节点报送退役士兵助学金发放材料。不按时完成报送,导致退役士兵助学金未能及时足额发放所带来的审计后果由各学院自行承担。

 

附件:《云南农业大学2025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学生信息汇总表》

 

联系人:张玉65227253

云南农业大学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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