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1 阅读数:585 学生资助管理科
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 (财教〔2024〕181号)文件精神,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将翻倍。从激励学生与确保公平的角度出发,经学校研究决定提前开展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第二批次)的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已完成评选推荐的国家奖学金(第一批次)获奖学生不受影响。
二、各学院按照下达国家奖学金(第二批次)名额(附录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积极动员学生申请,并按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求开展学院评选推荐工作。
三、符合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并已确定其他奖学金获奖资格的学生,若自愿放弃已确定参评奖项(由学生本人书写放弃申明,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党委公章),可参与国家奖学金(第二批次)评选推荐工作。
四、学生放弃的各类奖学金名额将退回学校,由学校统筹进行二次分配。
五、请各学院按《关于开展我校2024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及校级奖学金的评选通知》要求,将国家奖学金(第二批次)申请人材料、学院评审报告及汇总表于2024年11月4日14:00以前报送资助科110室,电子版发送至资助科邮箱zzynau@126.com 。逾期报送视为放弃,剩余名额将在学校进行重新分配。
云南农业大学学生处
2024年11月1日
附录一:
No. | 学院 | 国家奖学金 (第二批) |
总名额:48 等额推荐 | ||
1 | 农学与生物技术学院 | 3 |
2 |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 2 |
3 | 动物医学院 | 3 |
4 | 植物保护学院 | 2 |
5 | 园林园艺学院 | 3 |
6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2 |
7 |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 2 |
8 | 烟草学院 | 1 |
9 | 茶学院 | 1 |
10 | 水利学院 | 4 |
11 | 机电工程学院 | 3 |
12 | 理学院 | 2 |
13 | 大数据学院 | 2 |
14 | 建筑工程学院 | 4 |
15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16 | 经济管理学院 | 3 |
17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1 |
18 | 外语学院 | 2 |
19 | 体育学院 | 1 |
20 | 国际学院 | 2 |
21 | 热带作物学院(本科) | 4 |
合计 | 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