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14 阅读数:2012 学生处资助管理科
关于做好我校 2023 年度应征入伍 服义务兵 、直招士官及退役复学学生
学费补偿(减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 2023 年度我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工作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含义及对象:
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 ,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 ,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 实行 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对应征入 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 取的高校新生), 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 资格 、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 , 实行学费减免 ;对通过全 国统 一 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
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实行学费减免。
二、下列高校学生不享受以上国家资助:
( 一 )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 二 )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
(三)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
(四)减免部分学费的学生 ,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学费进行学费补偿。
三、补偿或代偿的标准、年限及方式
( 一 )学费补偿、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12000 元 ,研究生每人每年最
高不超过 16000 元。
( 二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 ,按学生实际 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 ,据
实补偿或代偿。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或代偿。
(三)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在校生应征入伍后 , 需自行到生源地资助中心或贷款银行办理停贷手续。
(四) 已缴纳学费的在校生应征入伍后 , 需及时到学校财务处办理退费手续。
(五) 入伍资助年限按照国家对本科 、专科(高职)、 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据实计算 。 以入 伍时间为准 ,入伍前已完成的修业规定年限 , 即为学费补偿 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 ;退役复学后接续完成规定的剩 余修业年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退役后考入高校的新生,
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 , 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
四、 申请材料及流程:
( 一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材料及流程:
1.登陆“ 大学生预征报名网 ”(http://zbbm.ch si.com.cn/), 按要求填写并正反面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 家教育资助申请表 I》( 一式二份 ,正反面打印 ,手填及复印 无效 , 以下简称《申请表 I 》)。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的学生 , 需同时提交《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2.持《申请表 I》依次到财务处、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科盖章。
3.持《申请表 I》到征兵办公室签字盖章。
4.10 月 30 日前,将《申请表 I》(原件,一式两份)、《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一式 一份)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科。
( 二 )退役复学学费减免及退役入学学费资助申请材料及流 程 :1. 登陆“ 大 学生预 征报名网 ”( http://zbbm.chsi.com.cn/ ),
按要求填写并正反面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 II》( 一式两份,手填及复印无效 ,以下简称《申请表 II》)。
2.持《申请表 II》依次到财务处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科签字盖章。
3.持《申请表 II》到征兵办公室签字盖章。
4.10月30日前 ,将《申请表 II》、退役证书复印件(一 式一份)及学校恢复学籍文件复印件( 一式 一份)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科。
五、其他事项: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工作,务必将政策及《通知》及时传达给相关同学。
2. 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流程及提交材料。
3.补偿或代偿金将发放至学生本人的 一类银行卡中 , 请 确保《申请表 I 》中填写的银行卡可有效使用 。在校期间获 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代偿金发放到本人 一类银行后请务必先
行偿还助学贷款。
4.鉴于入伍的特殊性,《申请表 I 》可由入伍学生的亲属、 老师或同学代办流程 , 申请人务必确保所填本人及家庭联系 方式准确有效 , 如遇变更须及时以电话 、传真、邮件等方式
告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科。
联系人: 张玉
联系电话: 65227253
电子邮箱:zzynau@ 126.com
学生处
2023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