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09 阅读数:903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3年本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云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2〕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相关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二、评审会时间
2023年10月11日-13日(共三天),每天9:00—17:00。
三、评审会地点
众创中心110室
四、 评审工作组安排
(一)评审会总负责:王丽娟(处长)
杨志新(副处长)
(二)评审专家组: 专家组组长由程巍(外语学院)担任,评审专家组由周颖(植物保护学院)、武尔维(大数据学院)、李天国(资源与环境学院)、费乐耕(水利学院)、张琛(机电工程学院)、吴治洋(建筑工程学院)、孙延松(理学院)、朱杰(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倪正娟(热带作物学院)及王微(财务处)组成。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学院将电子版材料于2023年10月10日12:00前发送至资助科邮箱zzynau@126.com。
(二)请各学院于2023年10月11日上午8:30至评审会现场完成相关奖助学金纸质材料报送。
(三)各奖助学金材料报送清单详见《关于开展我校2023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云南农业大学学生处
二○二三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