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14 阅读数:1254 学生处资助管理科
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专项
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23〕48号)及《云南省学生资助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云财规〔2022〕2号)等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本专科)。
二、发放要求
(一)退役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
(二)各学院资助负责老师需于21日至资助科115室拷贝附件1各学院退役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单(以下简称“名单”),落实发放任务:
1、名单中学生涉及学籍异动停发的,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学校相关学籍异动文件。
2、不在名单中,新增办理退役复学等符合享受退役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更新后的附件1及学生的退役证、退役复学文件的复印件。
(三)于25日前将更新后发放名单(纸质版盖学院党委章)交至资助科,以审核学籍异动后或新增退役士兵学生发放资格。
三、发放流程
(一)学校审核更新后发放名单后,将在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开放“2023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发放项目的信息导入权限,请各学院完成发放名单确认后将学生信息导入系统。
(二)系统信息导入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各学院需在信息导入截止时间以内完成学生名单导入,并通知学生进行线上信息确认。
(三)学生信息确认后,学院才能在系统上提交并打印各奖助学金领款单(以下简称“领款单”)。
(四)领款单需学生本人亲笔签名、制单人为资助负责老师,审核人为学院分管领导,每页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五)各学院完成2023年秋季学期所有国家助学金领款单签字后,需一次性报送众创中心115室。
四、注意事项
※(一)因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学生返校报到时间不固定,退役士兵学生应主动在复学、入学时向所在学院提交相关材料并登记,学院统一于每月2号向学生处反馈更新名单,如学生在当月2号后向学院报到,将于次月补发上一个月退役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
(二)按财务处要求,所有奖助资金优先使用中国农业银行储蓄卡(以下简称:农行卡)进行打卡发放,请各学院资助负责老师务必提醒学生在信息确认时,对自己的农行卡进行检查,确保银行卡可以正常使用,以免打卡失败,重复打卡。
(三)若已知学生农行卡因各类原因不能使用的,或学生在智慧云农进行银行卡信息确认时,领款界面显示的农行卡不可正常使用的,可以使用国内其他银行进行打卡发放。若需使用其他银行卡打卡学生,直接在“智慧云农”—“领款”修改银行卡信息。请提醒学生务必确认卡号修改无误以后,再进行领款确认。
(四)各学院严格按照《云南农业大学关于严禁违纪违规评审发放各类奖助学金的通知》(校办发〔2021〕31号)要求,杜绝违反规定分配或挤占、挪用、虚列、套取学生资助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
(五)各学院需严格按照学校设置的时间节点报送学生奖助相关发放材料。不按时完成报送,导致各奖助学金未能及时足额发放所带来的审计后果由各学院自行承担。
(六)严肃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及发放工作中的违规违纪处理。凡工作中存在主观失误或重大过失的、或学生投诉属实的,相关学院形成书面材料报学生处。违纪违规经查属实的,报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进行处理。
联系人:张玉
联系电话:65227253
云南农业大学学生处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