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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8  阅读数:2695 

关于云南农业大学2023年生源地

助学贷款回执办理的通知

各学院:

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是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持续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我校2023学年本专科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我校学生目前有两种生源地助学贷款形式,分别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部分省份、县(市)的商业银行或农村信用社生源地贷款。学生返校注册后,要及时通过班级收取学生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或续贷确认书、贷款回执单),国开行受理证明签章均加盖电子公章,非彩色打印时公章为黑色,同样有效。远程办理国开行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登陆国家开发银行个人系统打印受理证明。

两种生源地助学贷款形式的学生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要分开收取和汇总。学院根据收取的贷款受理证明原件形成附件:云南农业大学2023年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汇总表(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证明汇总表2.其他商业银行或信用社生源地贷款证明汇总表)受理证明原件右上角请按照汇总表的“序号”字段对应标号,汇总表所需字段信息请学院务必逐一核对,确保准确。因助学贷款政策明确学生每学年只能申请获得一种类型的助学贷款,请审核学院贷款学生是否同时提交有两个以上(含两个)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如有上述情况,请学生选择其中一种贷款。

因银行系统设置有回执录入时间限制,请以学院为单位,2023913日前大二及以上、2023925日前将大一(本科及专升本)本学院学生贷款受理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和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党委公章)报送学生处资助科,电子版命名学院(老/新生)+贷款回执汇总表发送至资助科邮箱。涉及少数生源地有特殊要求或要提前办理贷款相关材料的学生,请学院及时与资助科沟通联系,以免影响学生贷款。

各学院要及时宣传落实新出台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引导学生勤俭节约、努力向学。要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新旧政策衔接工作,推动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落实落地,确保助学贷款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既要做到“应贷尽贷”,又要避免“想贷就贷”,利用学生入学报到、办理贷款回执等关键时点,将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组织贷款学生学习生源地贷款的相关政策和个人征信知识,开展诚信教育工作,大力倡导履约践诺的精神,促进校园诚信氛围的建立,为助学贷款工作良性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联系人:张玉

联系电话:0871-65227253

电子邮箱:zzynau@126.com

                            云南农业大学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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