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资助管理 / 资助动态

2023-05-15  阅读数:2875 

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本专科生国家

助学金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学院: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云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财教〔20222号)及《云南农业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政发〔202280号)文件要求,已完成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20235月的发放工作。根据财务处提供的打卡失败学生名单及学生奖助资金打卡最新要求,为提升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效率,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专科生奖助学金打卡领款的补充说明

(一)按财务处要求,所有学生奖助资金优先使用中国农业银行储蓄卡(以下简称:农行卡)进行打卡发放;

(二)若已知学生农行卡因各类原因不能使用的,或学生在智慧云农进行银行卡信息确认时,领款界面显示的农行卡不可正常使用的,可以使用国内其他银行进行打卡发放。若需使用其他银行卡打卡学生,直接在“智慧云农”—“领款”修改银行卡信息。请提醒学生务必确认卡号修改无误以后,再进行领款确认。

二、打卡失败补打说明

(一)财务处提供打卡失败学生名单,详见附件一;

(二)补打卡奖助学金发放系统的申报编号为:202300620230072023008。请各位老师按编号对应学生名单,完成学生信息导入;

(三)需要修改银行卡信息的学生,请参考第一条第二点进行操作。

三、20236月及7月国家助学金打卡补充说明

为了提高发放效率,切实帮助受助学生。请各学院参考2023年春季学期打卡失败名单,提醒相关学生,修改个人领款信息后,再次进行申报数据报送,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学生奖助学金发放系统中已提交申报编号为:2023004202300520236月、7月国家助学金)的学院,请联系资助科进行系统退回后进行卡号的修改。

(二)卡号的修改需要先在申报编号为:20230042023005删除涉及修改卡号的学生信息后提交系统数据(注:已提交签字盖章纸质版的学院不用再次提交该编号纸质版,只需要在系统中进行修改)。再在申报编号为:2023009202301020236月、7月国家助学金卡号修改申请)中,导入相关学生信息,再通知学生根据第一条第二点进行银行卡信息更改和领款确认。

三、报送要求

(一)打卡失败补打卡(申报编号:202300620230072023008)及20236月、7月国家助学金卡号修改申请(申报编号:20230092023010)的发放表完成后于202351817:00之前一次性报送资助科116

(二)纸质版发放表需学生本人亲笔签名、制单人为资助负责老师,审核人为学院分管领导,每页加盖党委公章。

(三)各学院已报送的申报编号2023004和新申报编号2023009、已申报编号2023005和新申报编号2023010中学生名额和金额应与本学院学生实际评选助学金名额和金额一致。

四、注意事项

(一)系统中申报编号为:20230092023010的人数配额和金额配额可能会有剩余,各学院只需按照实际情况导入即可。配额不够可联系资助科增加配额。

(二)务必提醒学生在进行卡号修改时确保银行卡号学生姓名相匹配,并确保卡号填写正确。

(三)各学院严格按照《云南农业大学关于严禁违纪违规评审发放各类奖助学金的通知》(校办发〔202131号)要求,杜绝违反规定分配或挤占、挪用、虚列、套取学生资助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

(四)各学院需严格按照学校设置的时间节点报送相关发放材料。不按时完成报送,导致各助学金未能及时发放所带来的审计后果由各学院自行承担。

(五)严肃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及发放工作中的违规违纪处理。凡工作中存在主观失误或重大过失的、或学生投诉属实的,相关学院形成书面材料报学生处。违纪违规经查属实的,报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进行处理。

 

 联系人:赵紫芳          联系电话:65227253

 


附件1:《补打卡名单》


 云南农业大学学生处

2023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