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3 阅读数:1600
关于开展2023年优秀学生事迹系列展览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云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云南省教育厅外资贷款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持续深化资助育人,推进资助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充分发挥优秀学生朋辈榜样作用,引导学生珍惜荣誉,培养学生知恩、感恩的优秀品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现将开展2023年优秀学生事迹系列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览形式
(一)“榜样力量·青春领航”优秀学生事迹汇编。
(二)“国家资助·助我飞翔”优秀学生事迹展。
(三)“励志感恩·阳光成长”励志学生风采展。
二、展览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感恩社会,立志报国,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二)2019级至2022级已获各级各类奖助学金的在校学生。
三、参展名额及上报要求
(一)各学院推荐参展名额最低要求详见附录一,不设上限。
(二)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将上报材料一次性报送资助科。电子版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zzynau@126.com,纸质版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报送至众创中心资助科116室,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4月24日17:00。
(三)报送资料说明详见附录二。
四、活动内容
(一)“榜样力量·青春领航”优秀获奖助事迹汇编
学校将根据各学院2021-2022年已审核上报的获奖学生典型事迹,汇编成册,于2023年6月完成印刷,分发至各学院。
1、时间:2023年4月—10月
2、地点:西校区文化广场
3、展览内容:
(1)2021-2022学年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生的优秀事迹。该内容将从各学院已上报获奖学生的《个人简介》中筛选,分批进行展览。
(2)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参展最低指标推荐参展人选(不含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参展学生要严格标准、确保质量、优中选优。各学院完成学院评选和推荐后,以学院为单位按附录二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三)“励志感恩·阳光成长”励志学生风采展
1、时间:2023年4月—12月
2、展览形式:励志故事线上专栏展
3、展览内容:
(1)2021-2022学年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的典型事迹。该内容将从各学院已上报获奖学生的《个人典型事迹》中筛选,分批进行展览。
(2)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参展最低指标推荐参展人选(不含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以受资助学生自立自强、励志成才为主题,撰写受资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经历、收获与成长成才故事,相关要求详见附录二。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引导和鼓励受助学生积极参与优秀励志学生事迹系列展,讲好云农资助故事。
(二)认真组织实施。充分发挥获奖助优秀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主体作用,鼓励学生争做优秀、励志典范,提升资助育人成效。
联系人:马晨、赵紫芳
联系电话:0871-65227253
云南农业大学学生处
2023年4月13日
附录一:各学院推荐参展名额最低要求
附录二:各学院报送材料说明
附录三:“国家资助·助我飞翔”优秀学生事迹展《个人简介》模板
【模板红字为示例,请按示例内容填写,填写完成后删除红字部分内容!!! 模板绿字内容需进行替换!!!请勿删除黑字内容,直接在冒号后面填写内容!!!】
字数要求:250字左右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如:1998年2月出生),出生地,(如:云南文山人),政治面貌,(如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等),学院专业。(如:食品科学技术学院葡萄与葡萄酒工程专业)。
优秀事迹:2021-2022学年,绩点成绩(成绩),绩点排名(X/Y),综测成绩(成绩),综测排名(X/Y)。主要获奖情况:(如:三好学生、创诗词大赛创意金奖和最佳人气金奖等多项表彰)。团学社团任职情况。其他(论文、专利等)。
已获资质证书:(选填,如:注册会计师、大学英语六级等。没有资质证书的请删除此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