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4 阅读数:1510
关于开展对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查及资助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调整优化学生资助政策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云教发〔2022〕8号),《关于印发〈2023年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动态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持续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经研究,决定对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资格进行复查,并开展资助育人工作。现将工作要求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复查范围:
自愿申请复查的学生和经学院资助工作小组评定需要复查的学生。
(二)复查流程:
1、复查学生真实准确填写《云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跟踪复查表》(附件2),并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简述材料 (不少于200字)。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根据被复查学生提供的《云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跟踪复查表》及相关困难认定材料,集体决议,确定复查结果。填报《云南农业大学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跟踪复查结果登记备案汇总表》(附件3)。
2、学院根据中央下发重点保障学生信息名单(附件1)筛选本院学生,并填写困难等级、受助情况和未做困难认定原因。
(三)复查结果处理
重点关注因家庭经济情况恶化,原认定困难等级不符合实际情况的,需提高认定困难等级。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复查结果进行审查并作最终认定。(注:秋季学期未做困难认定的,本次复查不补做认定。)
二、材料报送
学院在3月23日前将中央下发重点保障学生信息名单(附件1)、《云南农业大学2022- 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跟踪复查结果登记备案汇总表》(附件3)报送学生处资助科,纸质版加盖学院党委公章,电子版发送zzynau@126.com。附件2学院留存备案。
三、资助教育
加大资助工作宣传力度,注重资助育人成效,利用全校性资助工作的契机,抓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感恩教育、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持续做好学生资助育人工作。
附件:1.中央下发重点保障学生信息名单
2.云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跟踪复查表
3.云南农业大学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跟踪复查结果登记备案汇总表
联系人:张玉
联系电话:65227253
学生处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