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8 阅读数:2727
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23〕48号)及《云南省学生资助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云财规〔2022〕2号)等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春季学期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要求
(一)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
(二)按《关于开展我校2022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已获国家助学金学生涉及学籍异动停发的,由原学院进行替补评审,并按“通知”要求报送材料。
(三)按《关于开展对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查及资助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的动态复核,涉及落实政策的,另行通知。
二、发放流程及要求
(一)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已开放“2023年国家助学金”发放项目的信息导入权限,请各学院按国家助学金评审公示通过名单将获奖助学生信息导入系统。
(二)系统信息导入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17:00。各学院需在信息导入截止时间以内完成学生名单导入,并通知学生进行线上信息确认。
(三)学生信息确认后,学院才能在系统上提交并打印各奖助学金领款单(以下简称“领款单”)。
(四)领款单需学生本人亲笔签名、制单人为资助负责老师,审核人为学院分管领导,每页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五)各学院完成2023年春季学期所有国家助学金领款单签字后,需一次性报送众创中心116室(学生资助管理科),截止时间2023年4月3日17:00。
三、注意事项
(一)按财务处要求,所有奖助资金只能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储蓄卡(以下简称:农行卡)进行打卡发放,请各学院资助负责老师务必提醒学生在信息确认时,对自己的农行卡进行检查,确保银行卡可以正常使用,以免打卡失败,重复打卡。
(二)各学院严格按照《云南农业大学关于严禁违纪违规评审发放各类奖助学金的通知》(校办发〔2021〕31号)要求,杜绝违反规定分配或挤占、挪用、虚列、套取学生资助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
(三)各学院需严格按照学校设置的时间节点报送学生奖助相关发放材料。不按时完成报送,导致各奖助学金未能及时足额发放所带来的审计后果由各学院自行承担。
(四)严肃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及发放工作中的违规违纪处理。凡工作中存在主观失误或重大过失的、或学生投诉属实的,相关学院形成书面材料报学生处。违纪违规经查属实的,报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进行处理。
联系人:马晨、赵紫芳
联系电话:0871-65227253
云南农业大学学生处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