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0 阅读数:1858
关于做好2023年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各用工部门:
为加强对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管理,规范校内勤工助学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根据《云南农业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校政发〔2019〕3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请、使用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编制审批
(一)岗位设置
1、各用工部门要根据“按需设岗、扶困优先、资助育人、确保安全”的原则设置岗位,明晰资助育人功能,助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岗位相关工作主要分为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助理和后勤服务四类。
2、本次固定岗位的设立周期为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即此次需签订的《云南农业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协议书》中的协议期限只能在此使用周期范围内)。
(二)岗位编制审批
申请设置勤工助学固定岗的部门,需填写《云南农业大学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编制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经资助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已核定固定岗位数内开展学生招募工作。
二、岗位管理
(一)各用工部门完成学生招募并确认使用后,需一次性向学生处资助科提交《云南农业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协议书》(附件2,以下简称:协议书。)及《云南农业大学勤工助学学生上岗登记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留存备案。
(二)已核定固定岗位数内勤工助学学生发生变更的,需及时向学生处资助科提交变更人员的协议书及更新的汇总表。
(三)各用工部门督促在岗学生认真填写《云南农业大学勤工助学工作日志》(附件4,以下简称工作日志)。工作日志是勤工助学酬金发放的依据,并由各用工部门存档备查。
(四)各用工部门负责及时足额为学生办理酬金发放。酬金发放的相关事宜,请留意勤工助学工作QQ群相关办理通知,及时为学生办理酬金发放(QQ工作群号:594754973)。
三、申请及报送要求
(一)申请设置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的部门,需在2023年3月2日17:00之前填写并提交申请表(附件1)中“用工部门岗位申请”内容,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学生处资助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ynau@126.com。申请表中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由学生处资助科统一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资助领导小组批准后,各用工部门可在已核定固定岗位数内开展学生招募工作。
(二)各用工部门与学生签订的协议书(附件2)及汇总表(附件3),需在3月30日17:00之前报送学生处资助科。协议书纸质版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持一份,一份提交学生处资助科留存备案(需完成甲乙双方签章)。汇总表需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盖章,Excel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ynau@126.com。
(二)已核定固定岗位数内勤工助学学生发生变更的,需在变更当月及时向学生处资助科提交更替人员的协议书(附件2)及更新的汇总表(附件3)。
四、其他相关要求
1、各用工部门指定唯一专人负责本单位的勤工助学工作,并做好在岗学生日常教育管理与考核工作。
2、本次岗位设置针对全日制在校学生,要保证学生不因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而影响学习。
3、工作内容为学生力所能及的项目,不得将工作人员正常的本职工作变为学生的勤工助学活动,也不得将学生干部的正常工作变为勤工助学活动。
4、确保学生工作场所及工作内容安全、无毒、无害。
5、各用工部门需要在全校范围内公开招募勤工助学学生,同时应优先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勤工助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不低于部门勤工助学总人数的50%。
6、校内营利性或有专项经费项目的部门不在本次申报范畴内。
7、本通知适用于校本部学生,普洱校区学生按照普洱校区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执行。
如有不明事宜,请致电学生处资助科。
联系电话:0871-65227253
QQ工作群号:594754973
附件:
1、云南农业大学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编制申请表;
2、云南农业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协议书;
3、云南农业大学勤工助学学生上岗登记汇总表;
4、云南农业大学勤工助学工作日志。
云南农业大学学生处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