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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3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及校级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3-09-08  阅读:2418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学生奖助学金工作的相关通知,及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下达的2023年高等教育学生资助资金的相关通知精神(云财教〔202348号、云财教〔202397号、云财教〔2023119号),结合《云南农业大学关于印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认定实施办法、本专科生国家和省政府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管理办法等8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校政发〔202280号)、《云南农业大学校级奖学金管理办法》(校政发〔2021153号)、《关于严禁违纪违规评审发放各类奖助学金的通知》(校办发〔202131号)及《云南农业大学各级各类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学发〔202210号)要求,现就我校2023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及校级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位)

二、评选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 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 成绩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可以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二)省政府奖学金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的前10%,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三)校级奖学金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且无旷课记录及无不及格学分,参评学年内平均学分积点排名在班级前15% (含15%);

6. 积极参加各类活动,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参评学年内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5%(含15%)。

三、奖励标准

(一)国家奖学金

每人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

(二)省政府奖学金

每人每年6000 元,颁发省级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

(三)校级奖学金

每人每年4000元,颁发学校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

四、评选名额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核定下达名额进行评选,校级奖学金按学校核定名额进行评选(各学院评选推荐名额详见附录一)。各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完成学院评选推荐。

五、评选办法

(一)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差额评选。各学院按推荐名额组织院级评审会,学院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将候选人报学校参加校级评审。参加校级评审的候选人需准备2分钟以内的参评汇报(格式:PPT),内容可以从思想政治、学业成绩、学科竞赛、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了陈述展示,讲述在参评学年的学习生活故事,分享成长的心得收获,全面展示自己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

(二)校级奖学金评在全校范围内进行等额评选。各学院按评选名额组织院级评审会,学院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将候选人报学校参加校级评审。校级评审过程中,如有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将直接取消该评奖名额。

(三)按教育厅要求,各奖助学金评选需以参评学年中学生的表现为评选依据,各申请表填写的内容及参评汇报内容只能填写参评学年表现(如:获奖情况等)

六、评选流程

为规范我校各级各类奖助学金评审流程,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有序进行,各级评审工作需按照《云南农业大学各级各类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学发〔202210号)(以下简称:评审要求)要求开展评审。

(一)学生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和申报各奖学金申请材料。

(二)学院初审

1. 各学院严格按评审要求,组织院级评审专家组开展学院初审工作。

2. 学院负责学生申报材料合规性真实性审核,材料不符合申报条件及规范、材料造假候选人不得纳入学院初审推荐获奖助名单。

3. 学院初审名单需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个工作日公示。各学院公示完成且无异议后,按照各级各类奖助学金报送材料要求向学校报送学院评审报告、初审人员信息汇总表、学生个人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材料。

(三)校级评审

1. 校级评审专家组根据各学院初审推荐学生的材料按各级各类奖助学金评审要求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奖助学金择优推荐及填写规范性审核。

2. 校级评审专家组若在评审工作中发现各学院在初评和审核工作中有下列第(1)﹑第(2)条情形时,要求其限期改正后重新报送评审材料;发现下列第(3)条情形时,不予通过审查,由校级评审专家组出具书面审定意见并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涉及的评奖助名额在全校范围内重新分配和评审。

1)评选程序违反相关规定的;

2)所提供的评审材料及数据不完整或不真实的;

3)推荐的候选学生不符合有关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基本条件的。

3. 校级评审专家组审核通过的各奖助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确定最终获奖助学生名单

1.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材料按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相关要求,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级、省级评审通过后,确定最终获奖助学生名单。

2. 校级奖学金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

七、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关于国家奖学金报送材料的特别说明

根据《云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云南省教育厅外资贷款办公室关于启动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与做好系统全面应用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国家奖学金报送材料需进行电子化处理,相关要求特别说明如下:

1. 报送教育部、教育厅参评的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申请表(即《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只能使用“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表打印后,再签字盖章报送参评。因“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操作及审批账号限制,各学院完成学院初评推荐后需与资助科预约进行电子化处理(预约方式详见QQ工作群通知)。

2. 预约电子化处理,需同时报送《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附件1-1)及《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1-2)。附件1-1及附件1-2需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众创中心116室,电子版发送至资助科邮箱zzynau@126.com

3. 电子化处理需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填报初选推荐的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信息。即《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高等学校)》(附件1-3)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高等学校)》(附件1-4,学校审核内容无需填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填写内容需按表格的填写规范进行填写,不得对表格的格式进行调整。

4. 学院需使用电子化处理完成的《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进行签字盖章,并与学生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按通知要求完成报送。

5. 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院评审版)》(附件1-5)仅供学院评审使用。

(二)奖学金申请表填写规范

国家奖学金需按表格填写规范完成后先进行电子化处理,其他申请表(签名需手写签名,不能使用签字章)手写、打印均可。请注意:

1. 内容填写规范请查阅《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高等学校)》(附件1-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高等学校)》(附件1-4)及《申请表填写模板》(附件4)。

2. 打印申请表的字体、字号需要与表格字体一致(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需进行电子化处理)。其他申请表格内设计(栏宽、栏高等)不能更改,电子填写完成的表格需要与填写模板表格初始设计完全一致。更改表格设计造成省级评审不通过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各奖学金报送材料明细详见附录二

(四)各奖学金报送电子版材料格式详见附录三

(五)各奖学金报送时间要求

1. 国家奖学金

1)《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附件1-1)及《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汇总表》(附件1-2)需在20239181200前完成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并进行申请表电子化处理预约(91814:3092016:00之间为电子化处理时间)。

2)其余材料(含电子化处理表格)以学院为单位打包至同一压缩文件夹,以邮件附件的形式于2023921日上午12:00 前发送至资助科邮箱。纸质版材料(详见附录三)于2023922日上午8:30准时报送至学校奖学金评审会议现场众创中心110室参与初审(候选人参与的汇报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2)热带作物学院将国家奖学金评选结果的电子版汇总表于202392112:00 前发送资助科邮箱,纸质版同步邮寄。

2. 省政府奖学金

1)所有电子版材料严格按要求(详见附录三、四)以学院为单位打包至同一压缩文件夹,以邮件附件的形式于2023927日上午12:00前发送至资助科邮箱。

2)所有纸质版材料(详见附录三)于20239288:30 准时报送至学校奖学金评审会议现场参与初审(候选人参与的汇报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3)热带作物学院将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结果的电子版汇总表于202392712:00 前发送资助科邮箱,纸质版同步邮寄。

3. 校级奖学金

1)所有电子版材料(详见附录三、四)以学院为单位打包至同一压缩文件夹,以邮件附件的形式于202310 16日上午12:00前发送至资助科邮箱。

2)所有纸质版材料(详见附录三)于202310 178:30 准时报送至学校奖学金评审会议现场参与评审。

(六)材料报送及装订要求

1.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需一式三份,正反面填写;《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需一式三份,正反面填写;《云南农业大学校级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奖学金的申请表均须原件,公章为行政公章。

2. 各学院需将所有纸质材料按照奖项和初审名单表顺序进行归档后一次性报送,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的右上角请用铅笔按初审名单汇总表顺序编号(编号规则请分别查阅附件1-2、附件2-2及附件3-2汇总表中的编号说明)。

3. 所有上述奖助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用Excel 制作的附件1-2、附件2-2、附件3-2)、获奖学生个人典型事迹和学院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须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版材料。

4. 所有奖学金申请材料的装订顺序为:审批表+成绩单+可选材料+个人典型事迹。

八、注意事项

(一)为了确保奖学金用于表彰最优秀的学生,学院不得把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名额直接分配到班级,应在全院范围组织公开、统一评选。各奖学金学院初评推荐总人数应与本学院各奖学金名额一致。

(二)学院应及时开展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组织填写并审核所有需要上报的相关材料,拟推荐评选学生名单,按我校相应评选办法在班级和学院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所有奖助学金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需按要求完成报送,逾期报送或不报视为放弃

(三)《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3)中部分日期已经预先填好,请不要进行更改。《云南农业大学校级奖学申请表》(附件3-3)的日期按各学院实际评选情况填写。

(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为同一序列,学生在同一学年内,同一序列内的奖助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学校、学院与社会设立的其他奖项也应适当考虑平衡。

(五)学生获奖情况、绩点成绩、绩点排名、综测成绩及综测排名等参评信息由学院负责审核,严禁出现虚假填报。

(六)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均要求参评学生当学年内无不及格学分,无补考或重修科目(含体能测试)、无旷课记录及无违纪行为记录。

(七)学生2022-2023学年获奖证书复印件仅提供在“申请审批表”中已填报奖项的复印件。原件由所在学院负责审核,复印件空白处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学院行政章。

(八)所有本次评选所需表格(见附件),均可从本专科云南农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QQ 群共享中下载,所有样式均为固定格式,不得调整或改动。

(九)所有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的填写要求,请参照填写模板完成。班主任、辅导员、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要各司其职,共同完成相关推荐意见和签名等填写工作,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十)二年级转专业学生奖学金评选、材料审核报送在新学院完成。

(十一)由于交换生所在交换学校与我校成绩及综测体系不同,故交换生参加本次奖学金的评选依据为交换学校出具的学习成绩或学分积点在班级的排名。

(十二)热带作物学院校级奖学金按《云南农业大学校级奖学金管理办法》(校政发〔2021153号)要求自行组织评选。

(十二)学生处资助科邮箱zzynau@126.com

 

联系人:马晨、赵紫芳            电话:65227253

 

相关附件请至资助工作群下载


 

云南农业大学学生处

二○二三年九月八日



附录一:

2023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及校级奖学金名额表



附录二:

各奖助学金申请表及配套材料明细说明

 

 


附录三:                各学院打包报送电子版材料示例